福州市招商服務中心租用社會車輛比價公告
我中心擬對2025年度租用社會車輛采用公開比價方式進行采購,選用比例不高于參與投標數(shù)量的1:3,現(xiàn)公開邀請符合條件投標人參與投標報價。
一、項目名稱
福州市招商服務中心租用社會車輛比價公告
二、項目內容
為滿足日常公務需要,需面向社會租用轎車、商務車、中型客車、大型客車等車型。服務期限為兩年。
三、供應商資格條件
1、具有合法的營業(yè)執(zhí)照、稅務登記證、車輛經營許可證、銀行開戶證明、職工社保繳費和完稅證明以及相關資質證明。具有五年以上汽車租賃服務經營經驗,公司自有車輛30輛以上。(提供相應證明)
2、租賃車輛必須為本公司所有(禁止私人車輛掛靠),車輛的交強險等險種及年檢均合法有效,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車況性能、衛(wèi)生情況良好,外觀內飾整潔美觀,車身不得噴涂商業(yè)廣告。
3、租賃車輛必須具有交通運輸部門頒發(fā)的提供有效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復印件或有效的《汽車租賃經營許可證》復印件;并已購買承運人責任險或商業(yè)運營險。
4、租賃車輛的駕駛員必須與汽車租賃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且符合駕駛汽車需要的身體和法律條件;實際駕齡不低于5年;服從安排、服務意識強。
5、本公告發(fā)布之日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用車單位執(zhí)行公務活動時,提前一天進行預約,供應商必須按要求安排車輛,累計三次無法完成預約服務的供應商,我單位可取消其服務資格,并按照本次報價順延補充確定其他供應商。臨時緊急用車能在30分鐘內響應并安排租用車型到指定場地。
四、中標供應商確定方式
福州市招商服務中心2025年度租用社會車輛采用公開比價方式進行采購。響應單位按車型報價,本中心評標小組按車型占比計算,得出加權價格。按照低價者競得原則,最終以加權總價最低確認為中標供應商(詳見附件2)。
五、遞交報價文件截止時間和報價時間
遞交報價文件截止時間為2025年4月18日18時,截止時間即為報價時間。
六、報價文件組成
1、營業(yè)執(zhí)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報價表、員工繳納社會保險單、單位完稅證明、公司從業(yè)資質證書及相關資格證書、汽車經營許可證以及供應商認為應當提交的其他資料。委托他人參與報價的應當提交授權委托書。
2、車輛租賃報價表(附件1)。
3、租車公司對響應服務時間及車況作出承諾。
報價文件每頁加蓋公章,并加蓋騎縫章。用文件袋密封并加蓋企業(yè)公章。
地址:福州市倉山區(qū)南江濱西大道193號附屬樓3樓307,福州市招商服務中心。
聯(lián)系人: 方孟炎 聯(lián)系電話:87505253
附件1:車輛租賃報價表
附件2:測算表
福州市招商服務中心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