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教育局關(guān)于組織申報2022-2023學年度市級普通中小學教學開放周(日)活動的通知

日期:2022-06-21 11:46 來源: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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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榕教綜〔2022〕45號

福州教育研究院,各縣(市)區(qū)教育局、高新區(qū)教衛(wèi)局省、市屬中小學:

為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fā)展規(guī)劃綱要》和《福建省教育廳關(guān)于深化基礎(chǔ)教育課程改革的意見》文件精神,進一步推進落實“雙減”工作,促進學校扎實開展教學研究,推進校際教研、區(qū)域教研、校本教研活動深入開展,發(fā)揮優(yōu)質(zhì)教育資源的示范、輻射作用,促進教育均衡發(fā)展,經(jīng)研究決定,新學年繼續(xù)舉辦普通中小學市級教學開放周(日)活動,現(xiàn)將申報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與方法

1.申報對象:全市各普通中小學。

2.申報方法:市(?。傩R詫W校為單位,直接報送福州教育研究院;縣(市)區(qū)屬學校向所在縣(市)區(qū)教育局申報,由縣(市)區(qū)教育局會同教師進修學校,從申報的小學、初中、高中學校中,分別推選1~2所學校向福州教育研究院申報。

二、申報條件與時間

(一)申報條件

1.學校必須嚴格按國家課程計劃開齊、開足、開好各類課程,且近幾年來在課程改革、教學管理、教學質(zhì)量上都有較大的提高;

2.學校教育科研的氛圍濃厚,課題研究成果顯著;

3.學校在推進課程改革中積累有先進的經(jīng)驗或解決問題的對策;

4.市屬中小學集團化辦學的學校,該集團的核心校牽頭可以提出申請舉辦開放周活動;(中學近兩年沒申辦過、小學近三年沒申辦過)

5.其他學校學年內(nèi)(2020.9-2022.6)沒有舉辦過市級教學開放周(日)活動。

(二)申報時間

符合申報條件有意申報的單位,應20226月30日前向福州教育研究院教研處報送申請表(見附件),逾期不予受理。紙質(zhì)材料寄送至:福州市鼓樓區(qū)光祿坊103號,福州教育研究院教研處王玲收,聯(lián)系電話:87536114,郵編350001電子材料發(fā)送到教研郵箱:jyc87600360@163.com。

各申報單位應在認真研究的基礎(chǔ)上如實填寫申請表,申請表內(nèi)容將作為評價是否達到申辦條件的重要依據(jù)。

三、審批程序與要求

1.市教育局中教處、初教處將會同福州教育研究院于七月上旬研究確定約20所中小學作為2022-2023學年度市級教學開放周(日)活動的承辦學校。對活動主題不明確或不合適、計劃開課的學科局限在中、高考學科的申報學校均按不符申報條件處理。

2.為擴大市級教學開放周(日)活動的影響,確保活動期間相關(guān)學科教師能按期到會,申辦學?;顒?/span>計劃時間應與福州教育研究院確定的教研活動時間同步。即:市區(qū)中小學校的開放周活動,各學科應在本學科規(guī)定的市教研活動時間開課;縣(市)學校的教學開放日活動安排在星期二舉行。

3.為確保市級公開課的導向、示范作用,學校應認真選派開課教師,所開課程應覆蓋各個學科。經(jīng)市級教研員審定通過的課,福州教育研究院開具市級公開課證明;其余公開課均屬結(jié)合在市級開放周活動中進行的校級開課,由承辦學校出具校級開課證明。

4.福州教育研究院根據(jù)申報情況,可對部分申辦學校進行適當整合,安排2-3所學校同步舉辦,每所學校主辦部分學科,互派教師到對方學校開展同題異構(gòu)的教研活動。

5.承辦校在開展教學開放周(日)活動過程中所形成的優(yōu)秀教案、課堂教學錄像、課件等成果,應在活動結(jié)束后的一周內(nèi),通過學校網(wǎng)站對外進行宣傳、推廣,并報送至福州教育研究院教研中心(郵箱:jyc87600360@163.com)。

 

附件:福州市普通中小學市級教學開放周(日)活動申請表 

 

                       福州市教育局

                       2022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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