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州結核病防治院全院地下管網改造項目(施工)-變更公告
答疑紀要及澄清說明
招標編號:E3501000102802133001
各潛在投標人:
現就福建省福州結核病防治院全院地下管網改造項目(施工)招標文件的有關問題答疑、澄清、補充如下:
1、問:擬分包企業(yè)情況表及其相關證件材料,投標時是否可以不用提供,待中標候選后或中標后,亦或者在施工中再行向發(fā)包人申請?
答:投標人投標時無需提供《擬分包企業(yè)情況表》及其相關證件等材料,由中標單位在中標后按招標文件要求提供。具體詳見招標文件“第8章投標文件格式、第1節(jié)資格文件”。
2、問:請招標人提供單價措施項目清單綜合單價分析表。
答:“單價措施項目清單綜合單價分析表”在本《答疑紀要及澄清說明》附件中已上傳,請各潛在投標人自行下載。
3、招標文件第1章招標公告第2.2條款及第2章第1節(jié)“投標須知前附表”第5項中的“工程建設規(guī)模”中增加“總建筑面積約 121462.31 平方米”。
4、招標文件第2章第1節(jié)“投標須知前附表”第37項中的“履約擔保形式”和“履約擔保期限”更改為“履約擔保形式:以現金或銀行保函或工程擔?;蚪ㄔO工程保證保險的方式提交?,F金及銀行保函方式須滿足閩建筑[2013]29號及閩建筑[2015]29號的規(guī)定,工程擔保及建設工程保證保險方式須滿足閩建筑[2015]29號文、閩建筑[2018]19號文和閩建筑〔2021〕16號文的規(guī)定。履約擔保以現金形式遞交的,應由承包人基本賬戶轉出;以銀行保函遞交的,應由承包人賬戶所在銀行出具,所需費用由承包人承擔;采用工程擔保保函形式遞交的,承包人應按照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以及雙方約定,選擇具有相應擔保能力的工程擔保公司,切實保障發(fā)包人的合法權益。鼓勵承包人選擇具備融資擔保業(yè)務經營許可證的融資擔保公司,所需費用由承包人承擔;采用建設工程保證保險形式遞交的,保險公司提供的保險條款應當經中國保監(jiān)會批準或備案,所需費用由承包人承擔。注:以銀行履約保函、工程擔?;蚪ㄔO工程保證險的方式提交履約擔保的,應是無條件(見索即付)型的保函擔保,并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格式(若有)。招標人有權對中標人提交的履約擔保(含保險合同等附件)進行審查,履約擔保(含保險合同等附件)中不得含有招標人不能接受的條款,否則招標人有權要求中標人重新提交履約擔保。履約擔保若為銀行保函或工程擔保或建設工程保證保險的方式提交的,承包人應對履約擔保材料的真實性負責,若發(fā)現提供虛假材料的,承包人承擔一切后果并同意按如下約定承擔違約責任:①向發(fā)包人支付違約金10萬元;②重新提供履約擔保必須以現金方式提交;③發(fā)包人如實上報行政主管部門,列入不良記錄。履約擔保提交時間:承包人應在簽訂合同協(xié)議書前3日提供履約擔保。若投標人未按規(guī)定提交履約擔保的,招標人可視為其已放棄中標資格而不予簽訂合同,并沒收其投標保證金。
履約擔保期限:自發(fā)包人與承包人簽訂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施工合同約定的竣工之日后28日止。如實際總工期超過銀行保函或工程保險或其它形式擔保的有效期,銀行保函或工程保險或其它形式擔保需延長至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續(xù)保費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擔;若未按要求延長有效期的,發(fā)包人有權暫扣與履約擔保金額相等的工程款,待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28天內無息退還。若履約期間履約擔保發(fā)生扣款,承包人應在30天內增補相應擔保金額。”招標文件專用合同條款中的第3.7條款做相應修改。
5、刪除招標文件第2章第1節(jié)“投標須知前附表”第40項中的“34.2.24招標文件未明確的其他事宜,投標人按福建省、福州市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當招標文件、招標文件的澄清、修改、補充等在同一內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時,以最后發(fā)出的文件為準。本《答疑紀要及澄清說明》內容作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與《招標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標人請按上述要求執(zhí)行。
招標人:福建省福州結核病防治院
招標代理機構: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