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財政局關于2022年第一次調整部分專項債券資金用途的公告
根據(jù)《財政部關于印發(fā)<地方政府債務信息公開辦法(試行)>的通知》(財預〔2018〕209號)、《財政部關于印發(fā)<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用途調整操作指引>的通知》(財預〔2021〕110號)等有關規(guī)定,經福建省人民政府批準,現(xiàn)調整福州市本級2021年度部分新增政府專項債券資金用途,具體調整情況見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1.政府專項債券資金用途調整表
2.項目調整實施方案和第三方評估報告